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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2013年5月制定之舊版「輕鬆學習新體驗」獎勵辦法現已終止,自2013年9月起適用新修訂之版本如下:

 


「輕鬆學習新體驗」獎勵辦法

 

民國一○二年五月制定
民國一○二年八月修改

 

一、本辦法宗旨

和曼豐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「本公司」)為鼓勵為經銷商在拓展市場的同時,參與終身學習活動,既能鼓勵經銷商參與本公司所召開之各項專業課程,同步提升本身專業知能。本公司特別制訂「輕鬆學習新體驗」獎勵辦法」(簡稱「本辦法」),期能激發創業大使終身學習,提升服務品質。

二、實施期間

2013年9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。

三、參加資格

本獎勵對象為以首購一次5,000PV加入本公司事業,且參與ARO自動購貨計畫之經銷商。

四、參加方式

具備本獎勵專案參加資格之經銷商,於填寫「輕鬆學習新體驗獎勵申請書」並交由和曼豐審核後,即完成報名參加手續。如未送交填寫完整之前揭「申請書」,即不得享有本專案之獎勵。

五、評選辦法

本學習獎勵將分為「初審(資格審)」及「每月審查」二個階段:
1. 初審(資格審):經銷商報名後,由本公司就報名資格作確認,如果報名內容沒有疑義,經銷商可獲得學習護照乙本,以利每次出席課程時蓋課程章。
2. 每月審查:通過初審之經銷商須於指定日期參加課程,每月參加課程出席率須達標準,每月中有一次一天或二天的周末課程,包含在前述課程的次數內,但不得缺席且須全程參與。

六、獎勵內容

1. 參加人於獎勵期間,若每月課程出席率達70%,可得新台幣3,000元獎勵金;出席率達80%,可得新台幣5,000元獎勵金。(每月中有一次一天或二天的周末課程,包含在前述課程的次數內,但不得缺席且須全程參與)
2. 參加人欲領取前述之獎勵金,當月須完成直接推薦(非安置)一位新人加入作業流程,始符合領獎資格。
3. 領獎資格採當月認定,當月如完成兩位(含以上)直接推薦新人加入作業,第二位(含以上)不得列入次月作為領獎資格。

七、獎金核發

經審核獎勵資格通過之參加人,和曼豐於當月月底結算並於次月20日核發本專案獎金,同時與該月之獎金一併匯入參加人指定帳戶。

八、實施

和曼豐保有本辦法之最終解釋權利,並得隨時修改活動辦法。如有任何更動,以和曼豐網站公告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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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amrin 華曼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